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信息类网络安全防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关于信息类网络安全防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信息安全防御的基本方法和原则?
信息安全的三个最基本原则:最小化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安全隔离原则。
1、最小化原则。受保护的敏感信息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被共享,履行工作职责和职能的安全主体,在法律和相关安全策略允许的前提下,为满足工作需要。仅被授予其访问信息的适当权限,称为最小化原则。敏感信息的。知情权”一定要加以限制,是在“满足工作需要”前提下的一种限制性开放。可以将最小化原则细分为知所必须(need to know)和用所必须(need协峨)的原则。
2、分权制衡原则。在信息系统中,对所有权限应该进行适当地划分,使每个授权主体只能拥有其中的一部分权限,使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如果—个授权主体分配的权限过大,无人监督和制约,就隐含了“滥用权力”、“一言九鼎”的安全隐患。
3、安全隔离原则。隔离和控制是实现信息安全的基本方法,而隔离是进行控制的基础。信息安全的一个基本策略就是将信息的主体与客体分离,按照一定的安全策略,在可控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主体对客体的访问。应对信息安全问题的策略:信息安全策略是指为保证提供一定级别的安全保护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实现信息安全,不但靠先进的技术,而且也得靠严格的安全管理,法律约束和安全教育:1、DG图文档加密:能够智能识别计算机所运行的涉密数据,并自动强制对所有涉密数据进行加密操作,而不需要人的参与,体现了安全面前人人平等,从根源解决信息泄密。2、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是网络安全的根本保证。用户对自身面临的威胁进行风险评估,决定其所需要的安全服务种类,选择相应的安全机制,然后集成先进的安全技术,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安全系统;3、严格的安全管理。各计算机网络使用机构,企业和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合适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加强用户管理和授权管理,建立安全审计和跟踪体系,提高整体网络安全意识;
4、制订严格的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是一种新生事物。它的许多行为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网络上计算机犯罪处于无序状态。面对日趋严重的网络上犯罪,必须建立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非法分子慑于法律,不敢轻举妄动。
1、最小特权原则 最小特权原则是指主体执行操作时,按照主体所需权利的最小化原则分配给主体权利。
2、最小泄露原则 最小泄露原则是指主体执行任务时,按照主体所需要知道的信息最小化的原则分配给主体权利。
3、多级安全策略 多级安全策略是指主体和客体间的数据流向和权限控制按照安全级别的绝密(TS)、机密(C)、秘密(S)、限制(RS)和无级别(U)5级来划分。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什么区别?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升级版,其实就是一系列的等级保护制度。业内习惯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称为等保2.0标准,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的标准称为等保1.0。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等保2.0的对象更广,网络安全防护重点更注重主动防御,因此在相关的等级保护测评要求也做了调整,并且对新增的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等对象也指定了对应的拓展要求。其外,企业们也许更关注等级保护测评方面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等保三级以上的系统需要每年测评一次。其他内容建议可以找相关的定级指南和技术要求文档对比阅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信息类网络安全防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信息类网络安全防护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