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络信息安全事故表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网络信息安全事故表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施工单位一线工人干活大意,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那么他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责任?
首先,在建筑行业内没有你所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这个说法,请知悉! 施工人员大意造成事故,即成为施工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再细分为操作事故、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等。 施工人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为持证作业人员,如各类木工、瓦工、电工、焊工、车工等等;另一类为普通工人,非持证上岗。 事故本身的责任与合法持证的工人无关,若工人所持证书涉嫌伪造,则该工人需承担伪造责任的罪行。 工人操作失误造成施工事故是常见事故,通常是不造成重大事故的,因为施工的管理是由总包方在现场按施工管理标准进行组织规划的,任何一个环节的施工出现失误,该事故只影响该环节,不会造成重大事故。若一名工人的失误造成整个工地的重大事故,则该事故责任应由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分包方共同承担,与工人无关,工人需接受的仅为工作失职及经济处罚的责任。 操作事故即为工人自身失误造成的事故,仅影响其自身或小范围影响施工现场。 安全事故则为现场安全管理失职,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安全员未将现场安全整顿合格,该责任应由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三方承担。 质量事故则为现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建筑发生坍塌、损毁等事故,该责任需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质监站四方共同承担。
2022 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是?
2021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开展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月至少在省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并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真正形成震慑。
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022年平安生产月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平安生产月和平安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平安生产标准化工作为抓手,2022年平安生产工作要点为指导,完善平安生产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平安培训教育,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平安风险管控,树立全员平安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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