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徐玉玉”案终审判决,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这个电讯诈骗案能查出来吗?

终于有了一个结论,那就是维持原判。但是看到这种新闻,还是有些不解恨。

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2016年8月28日,刚刚考上大学的蔡舒妍,被短信骗走了学费1万多元,无颜见家人,跳海自杀了。

据人民日报报道,2018年2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揭阳女学生蔡某某遭电信诈骗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陈明慧、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熊运江等5名诈骗主犯的上诉,维持原判。

以下是蔡某某生前玉照。

要不是网络这么发达,媒体密集曝光,这个电讯诈骗案是否会被查出呢?

第一,要不是网络这么发达,蔡某某的信息就不会被泄露,而诈骗分子也无法这么轻而易举的就骗了小姑娘。

第二,要不是网络和媒体这么发达,小姑娘的跳海自杀也不会成为社会的焦点,我们也可以相信案子可能会破,但是这么神速的破案,还是归功于媒体和网络。

而美中不足的是,这种判决为什么就不能适用死刑呢?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因为这帮祸害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难道就不能杀一两个来威慑这些祸害吗?

中国古代有“刀下留人”“法外开恩”的传统,而今天面对如此多的社会乱象,是否可以搞一个“法外制裁”呢?或许多引用相关的《刑法》,让这五个祸害真正消失呢?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就徐玉玉案来说,如果没有媒体曝光,这个诈骗案绝对不会这么快就破了的,实际上徐玉玉的死也与警查有一定关系,当徐玉玉被骗后她精神並没有完崩溃,她和父亲一块去报案时如果警察能给她点关怀,给她点信心,她肯定死不了的!

电信诈骗案件破案难度很高,如果可以对罪行严重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诈骗分子判处死刑,所有参与人员处违法所得的50倍以上,10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被依法逮捕的,不论何时都不得减刑,这样可能诈骗犯就能少点吧?

电信诈骗十分猖狂,这几个骗子被重判,是因受到各界的严重关注才使被骗的徐玉玉可以在天堂上安宁点吧,但更多的被骗者得不到好的结果,建议国家出台新的法规,骗子一旦被查实与抓到,一定要重判,使人不敢再有想去骗的念头,愿天下无骗子!

对此案例,没有公众媒体,绝对不了了之!徐玉玉不是第一个,更不最后一个,面对终审结果,无疑大快人心!就算是判斩立决,我相信也没有群众反对。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力度严查犯罪嫌疑人,重新制定法规,对类似的犯法人员,一定要加倍重刑判决,以儆效尤!做到让其闻风丧胆,口口相传,久而久之,虽不能杜绝,也可以减少犯罪!

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缺德违害他人利益,有人在家在外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各种各样缺德事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哪里?该有谁负责?我认为解决此问题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对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

人们普遍的缺乏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律对犯罪惩罚不够,违法、乱纪、缺德,成本太低。这就造就了一切犯罪分子,缺德分子滋生土壤和空间。所以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分子,缺德分子层出不穷就不奇怪了。

对于“南风窗”发布的性侵养女一案,你怎么看鲍毓明?

为何现在性侵案例越来越多?父母该如何保护孩子免遭伤害?

不可否认,现在社会上的性侵事件好像越来越多了。前段时间爆出来的韩国N号房事件、近日国内沸沸扬扬的上市集团高管被指性侵养女事件、还有被网友举报的湖州某中学老师猥亵女学生事件。就在前几天,柳州市两名女孩被网友骗去见面,结果遭多人性侵,还被逼卖淫,最后被警方破获救出......

实际上,性犯罪并不是最近才日益猖獗,而是一直都很猖獗。只是现在的女性受害者慢慢开始反抗了,越来越多的媒体也慢慢关注到这个领域。

讲一个在一个报纸上看到过的案例。某女大学生毕业后被分配到一个偏远山区教小学六年级,一天接到一个派出所电话,问她是不是某某(女生)的班主任,她去了派出所才发现那个女生也在。原来该女孩长期被村里一个老男人性侵,后来有人告发才报了警。女孩说那个男的每次结束都会给她钱,老师就问她“给你多少”她说“有时候10元,有时候20元”,又问她“你不知道这是错的吗”,女孩麻木的摇摇头说不知道。该女孩父母离异,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后来她爸爸知道后都快疯了。

讲这个案例就是想说明,性教育对于预防当下性犯罪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那么,为什么我们的性教育会如此落后?

● 对于那些缺乏性知识的家长来说,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去回答孩子关于性的问题,常常只能搪塞过去。

● 对于那些对性知识一知半解的家长来说,可能会因为看到一些性侵案例报道,产生过于担忧、紧张、乃至于焦虑的心理。家长的片面理解、机械化操作,往往会造成对孩子不适当的性教育。

● 还有很多家长有着不一样的观点:有的认为性教育不宜为时甚早,孩子迟早会知道那些事;有的觉得性教育登不得大雅之堂,于是遮遮掩掩、谈性色变......

殊不知,乖巧、无知、好奇、缺乏保护意识的孩子,正是那些犯罪分子最喜欢下手的对象!


性教育很重要,性教育也不复杂。

● 要教会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适当地灌输隐私概念,甚至最好从自己做起:尊重孩子的身体界限,让孩子拥有身体界限意识,而非经常诱惑性、强迫性地亲他、抱他、抚摸他,这样会让他产生“即使我不喜欢,我也应该接受大人的亲密接触”这种意识。如果父母尊重孩子的身体,孩子也会尊重自己的身体。

● 要和孩子建立起信任,鼓励孩子和你谈论他们的一天。在孩子的眼里可能不太清楚何时该对大人说“不”,父母通过定期和他们谈论一天里发生的事情,不但可以全面了解孩子的成长,防微杜渐,还能够加强和孩子之间信任、温馨的感情关系。

● 不要让孩子轻易为他人保守秘密。很多性侵儿童者可能会先和孩子建立起“亲密”的关系,然后在实施犯罪后告诉孩子:这是我和你的游戏,是我们的秘密,不可以告诉别人哦。许多孩子一直保守着这种“秘密”,结果被罪犯控制和侵害多年的例子数不胜数!

所以,一定要让孩子明白,有些秘密是不对的,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

——End——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络新媒体法律法规案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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